2012年11月10日 星期六

十年之約在巴黎



十年,說來漫長,但是一晃而過。在這十個寒暑裏,春去秋來,物換星移,於你我不經意之間,渡過了快樂與憂傷的日子、同時也有難忘的回憶。匆匆歲月,有喜有悲,有聚有散,這是人生的歷程。驀然回首,那人卻不在燈火闌珊處!

與朋友第一次去巴黎已經是十年前的事,說起來像是昨天發生一樣,記憶猶新。因此,今年相約朋友再次回到巴黎這個老地方,緬懷一番。當年今日,不曾想過會再回來。那時對巴黎的印象好壞參半,雖然美景當前,但是很多街道比較骯髒,而且扒手不少,想不到十年後重返舊地,令這個十年增添一筆色彩。

其實三年前,我與另外一些朋友再次來過巴黎,然而今年是我在十年間第三次來巴黎,感覺一次比一次強烈,就像戀人般,漸漸地與巴黎培養了感情。正如海明威所說:「如果你夠幸運,在年輕時待過巴黎,那麼巴黎將永遠跟著你,因為巴黎是一席流動的饗宴。」即使有三次之多,也不過是蜻蜓點水式的,到此一遊罷了。

還記得二零零二年的夏天,初次來到巴黎,對一切的事物非常好奇。每去一個景點,使人嘩然讚嘆。現在,雖然有些景物不再有新鮮感,但是仍能喚起了我倆昔日的回憶!艾菲爾鐵塔、羅浮宮、塞納河、香榭麗舍大道……這些差點令人醉倒的地方,教人流連忘返!

任憑時光荏苒,十年之約在巴黎,足以令人難以忘懷!


5 則留言:

  1. 能為一個地方鍾情,是福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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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若能為一個人鍾情,也是福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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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唉,那要看。上班了,再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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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那是福氣罷,因為能碰上令你鍾情的人,欣賞,就已帶來最大的快慰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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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能說得上鍾情,那是因為他/她有過人之處,除了欣賞之餘,也有傾慕之心,他/她的一舉一動會受到注目、牽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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